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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有探视权,但现在对方不接短信也不回电话,拒绝探视孩子,我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4-28 22: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孩子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如果探望权在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中,已有明确的,被拒绝探视的一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协助探视
    二、如果双方在协议离婚,未明确探望权行使方式的,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 法律上对于孩子拒绝探视的年龄没有明确限制,只要孩子认为父亲或母亲的探望使得自己不舒服或对自己不利的,就可以拒绝探视。法律规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孩子拒绝探视该怎么办
    如果孩子是被教唆、利诱、恐吓而表示不愿接受探视的情形。对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责令其改正自己的错误行为。如果是孩子处于自己的意愿拒绝探视的,可以说服子女同意并接受父母另一方的探视。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法律分析:孩子拒绝探视的办法:若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则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若子女拒绝探望是出于另一方唆使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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