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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从1岁到18岁没有支付抚养费 现在成年后可以要求以前没有支付的费用吗?

子女抚养 2023-05-06 09: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成年之后还可以追索抚养费。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没有给付抚养费的,子女成长后仍然可以起诉追讨抚养费,追讨抚养费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但是抚养费的给付一般到18岁截止。另外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或者尚在就读的,仍然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 子女成年以后可以依法追索抚养费。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没有给付抚养费的,子女成长后仍然可以起诉追讨抚养费,追讨抚养费是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但是抚养费的给付一般到18岁截止。另外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或者尚在就读的,仍然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 不给抚养费的,子女或者另一方父或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支付抚养费。根据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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