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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分类标准

保险赔偿 2023-04-29 1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医疗事故进行分级标准包括有: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为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为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的一般功能障碍的,为三级医疗事故。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第一条
    一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一)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植物人状态;
    2、极重度智能障碍;
    3、临床判定不能恢复的昏迷;
    4、临床判定自主呼吸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恢复,靠呼吸机维持;
    5、四肢瘫,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 鉴定医疗事故,有以下分级标准: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 医疗事故鉴定的分级标准为: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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