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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奖励期限之后,是否可以获得拆迁奖励费

拆迁补偿 2023-04-30 10: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拆迁奖励费不是有国务院或党中央的哪个部门统一规定的。 各地的拆迁奖励办法都是由本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拆迁奖励费不会特别高的,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过了拆迁奖励的期限一般不能拿到拆迁奖励费,具体依据当地奖励办法而定。房屋拆迁可以向被拆迁人支付房屋调查评估奖励、按期腾空搬迁奖励和住宅房屋市场化安置奖励,奖励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地拆迁政策制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过了拆迁奖励的期限一般不能拿到拆迁奖励费,具体依据当地奖励办法而定。房屋拆迁可以向被拆迁人支付房屋调查评估奖励、按期腾空搬迁奖励和住宅房屋市场化安置奖励,奖励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本地拆迁政策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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