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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被解雇能否要求赔偿三期工资?

讨薪 2023-04-30 1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退孕妇不需要赔偿三期工资。一般都是会按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来进行支付,一般给予劳动者的赔偿是每工作一年就会支付二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没有满一年但满了半年以上也会按二个月的工资来进行计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若有正当理由需要辞退孕妇的,也可以辞退,但是应当支付相应补偿金的情形,必须支付到位。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根据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 1、孕妇三期赔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公司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有过错。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孕期被解雇,是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即每做满一年有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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