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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吗,这个孩子没有被领养走吧!

收养 2023-04-30 20: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行为人违反国家的收养规定,非法收养子女的,会被有关部门或人民法院认定为收养无效。《民法典》规定,可以作送养人的个人以及组织包括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收养行为即为非法收养;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收养行为,收养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办理一定的登记手续、收养人需符合一定主体要求,被收养人也应符合一定的范围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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