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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8年11月份领到新房钥匙,房产证还没办下来,现在想把此房转卖给别人,不知要交多少过户费,需办哪些手续?敬请回答。

其他 2009-07-29 10: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买卖双方交易需准备的材料 买方身份证、私章、婚育证明、户口薄、 收入证明(外地户口需提交暂住证) 卖方产权证、身份证、婚育证明、户口薄。 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   3、契税:由于您的房屋面积超过90平米,不能够享受国家契税优惠政策,只能按照目前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4、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5、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6、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7、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详细事宜可以咨询当地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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