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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条非因本人意愿离职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01 1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自离,即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法律分析:非个人意愿辞职是指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有培训协议,则需要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 “非因本人意愿辞职”主要包括的情形:
    (1)单位单方终止:因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单位单方解除:由用人单位因员工过错解除、非错解除、裁员解除等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3)单位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单位过错被迫解除:劳动者本人因单位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兜底条款: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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