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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继承遗嘱怎么写?

遗产继承 2023-05-03 0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继承房产要写的内容是:首先写明遗嘱,首部写订立遗嘱人的基本情况。正文部分阐述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所有财产的名称、数额及所在地,处理意见和遗嘱份数以及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最后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房产继承遗嘱的书写如下:
    1、写明遗嘱人的基本信息;
    2、写明是否为真实意思表示;
    3、写明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情况;
    4、有关继承人所得的具体份额;
    5、明确遗嘱的执行人,以及遗嘱份数;
    6、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遗嘱继承房产要写的内容有:
    1、标题写明遗嘱,首部写订立遗嘱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部分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所有财产的名称、数额及所在地,处理意见和遗嘱份数以及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3、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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