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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 不小心绊倒了12岁左右孩子的两颗牙齿断了一半,赔偿5000元是否合适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03 1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那要看损伤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谁的过错造成的。
    如果你方的孩子有过错,不小心伤害到了对方,则应予赔偿。
    如果对方的损伤是他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风险需要由他自己来承担。别人没有责任,即使在一起玩耍的玩伴也不应当承担责任。
  • 侵害儿童造成牙齿损害的,侵权人赔偿儿童看牙所支出的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家长因照顾儿童所产生的误工费,儿童牙齿受到损害,如果给儿童身心造成侵害的,其监护人亦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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