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残疾人一级能否办理低保?

其他 2023-05-05 0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规定没有残疾人低保,残疾只是申请低保的条件之一,还必须符合低保条件规定才能申请,不符合低保条件规定残疾人也不能申请低保。
  • 有一二级残疾人证,并不可以无条件地享受低保。可以享受低保的条件之一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是否有残疾人证没有直接的关联。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三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 并不是所有持残疾人证的都可以办理低保的。你首先得去残联进行咨询,看看你们当地残疾人低保申请的条件,以及相关步骤。
      以下是浙江的申请低保的条件。
      一、实施对象:持有建德市户籍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残疾人:第一类对象,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市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150%的重度残疾人。
      第二类对象,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我市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150%,但是本人收入低于我市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的未婚、离异、丧偶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第三类对象,本人收入低于我市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的未婚、离异、丧偶的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员。二、保障内容:对第一类对象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市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的持证重度残疾人,以家庭为单位纳入低保,残疾人本人按照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其他家庭成员差额享受;对第一类对象中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当地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100—150%之间的重度残疾人,残疾人本人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按照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对第二类和第三类残疾人,残疾人本人单独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按照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差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纳入低保的残疾人,均可享受医疗救助及其他社会救助政策。
      申请低保需携带本人低保书面申请材料、家庭所有人口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证明,以及残疾人证明,到所在社区申请办理即可。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