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想咨询下关于签租赁合同,租客用租赁的地址办公和注册公司,在合同有写明租客不租了搬走要把地址迁走,如果到时他搬走了没有按约定把公司地址迁走,那么房东有什么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吗?

租赁合同 2023-05-09 14:21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以合同为准呢如过年要办理以合同为准呢,如果你要把人家东西搬走,提前告知
  • 你好,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该项违约条款,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进行赔偿。
  • 你好,房东是可以通过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 可以结合实际的情节,予以确定赔偿。
  • 合同到期后,可以通过诉讼主张的
  • 可以起诉的,需要律师的介入吗。
  • 你好,对方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 你好 合同写了按照合同办事
  • 你好!这个是可以帮助你的
  • 按照合同约定可以申请的
  • 法律分析:看合同上是否写有租户如未到期搬走的条款如果没有写违约金或退租一般是可以搬走,如有房东的东西被损坏需要双方经过协商进行赔偿,如没有损坏与房东说明情况在双方知情的情况下搬走,没有什么后果,除了损坏东西需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关于签租赁合同,租客用租赁的地址办公和注册公司,在合同有写明
  • 您好 能否详细说明一下k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3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