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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向公司提出辞职,还没有正式辞职。如果对方没有支付工资,我能拿着这张支票拿回我应得的工资吗?

讨薪 2023-05-07 11: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否买了社会保险呢
  •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也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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