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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被拿走了,商家不承认赔偿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3-05-07 12: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快递丢了直接找卖家进行赔偿。卖家会自行进行处理:补发或者是退款。如果卖家不予处理或者是处理不满意的,可以在沟通无解的情况下请网购平台官方介入。若是私人邮寄包裹,首先请寄件方提供邮寄单或者是快递单号以及有效证件到当地的快递点进行索赔处理。如果对当地快递点的索赔结果不满意,可以联系快递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处理。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
  • 如果发生快递丢失的情况,当事人可以证明您所寄物品的价值的话,快递公司是应当按您托寄物品的实际价格进行赔偿的。建议先与快递公司协商,在协商不成功的情况下,建议保留相关凭证向您所在的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或者向法院起诉,以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 快递被别人拿走了应当请求销售者赔偿货款及邮寄费。消费者主张销售者与送货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应由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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