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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保障性住房证明需要哪些信息?

房屋买卖 2023-05-08 1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开具无房证明的材料是:如果只要求开具个人的无房证明,那么只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场办理;如果要求出具夫妻或者全家的无房证明,那么就需要夫妻双方的一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场办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办理无房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1.办理户口用,需带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
    2.公积金贷款用,需到公积金处开具联系单,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
    3.计生用,需街道工作人员带上介绍信及经办人员身份证明。
    4.银行贷款用,需银行经办人带介绍信和身份证明;如到外地购房者,需户口所在地的无房屋登记记录,还应带上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保障性住房证明应该由当地的住房管理中心开具,可以到乡政府管住房部门申请。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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