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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后,顾客下楼时摔倒骨折。我是店长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09 11: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法医鉴定
  • 顾客在店外摔倒,如果是用于店主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顾客摔倒的,则店主需要承担责任;反之尽到了上述责任的,则顾客由于自己原因摔倒的,店主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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