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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二手房,原房东不愿意把户口迁走,当时合同也没写这一条,怎么解决

二手房 2023-05-11 08: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买二手房户原房主不不迁户口的处理方式如下:
    1、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对于卖家的户口迁移问题,如果合同中有相关约定,就按约定进行处理;
    2、如果合同中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若卖家卖的房非唯一性住房,或者是唯一性住房,但有亲属好友或单位愿意接受其户口的,可要求其或当地派出所协助将户口迁走;
    3、最后,如果房主确实无法迁走合同的,新业主可以办理户口入住,原房主的户口继续留在房屋处并不影响新业主办理户口及正常使用。若是双方就户口迁出问题协商不成,那就可以至法院起诉,要求卖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需要注意买方是不能坚持要卖方迁移户口的主张的,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因为户口迁移问题属于行政管理问题,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法院也无权作出此类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购买二手房房东未迁走户口,无法迁入新户口。买二手房房东迁户口需要根据签订的买卖合同进行办理。按现行政策,迁移户口必须经过本人同意,不能强制迁走原户主的户口,如果合同没有规定房东要迁出户口,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双方协商的办法解决。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核实房屋名下是否有他人的户口,如果有,尽量让对方先迁走再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对户口问题明确约定一个违约责任,设定一定的违约金额,如果卖方不能在期限内迁走户口的话,就必须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以在最大限度上保障自己的合法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十三条 本人可以凭房屋权属证明,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将市内户口迁入该房屋坐落地址。其中,由城镇地区迁往农村地区的,还需提交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镇地区无住房证明。
    第五十四条 与户口在城镇地区的户主具有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关系的,可以凭户主同意落户的书面声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将市内户口投靠迁入。
    与城镇地区房屋权利人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可以凭房屋权利人同意落户的书面声明、亲属关系证明、房屋权属证明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将市内户口迁入该房屋坐落地址。房屋有产权共有人,还应提交共有人同意落户的声明。
    迁入地房屋属租赁住房、廉租房、承租的直管公房、军产房、集体土地房屋的,仅限房屋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迁入。户主或房屋产权共有人不同意迁入的,不予办理。
    第五十五条 符合本规定第四十二条夫妻投靠、第四十三条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和第四十四条老年父母投靠子女以及其他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以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登记。
  • 二手房房主未迁走的,不影响买方户口落户,原房主只是挂靠的关系(空挂户口)。法律上对于二手房房主不迁户口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还是要以双方协商为主。如果房产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执行对方拒不执行的,可以起诉。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只能协商或者请有公信力的第三人来调解,或者退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你好,房产已经不属于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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