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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合同,我租了一个房间,给了一年,中途有事要离开,可以退还剩下的租金吗?

房屋租赁 2023-05-11 20: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双方之间协议约定办理

  • 主要看合同是怎么签的,按你的描述来看,是已经交了租金和押金,但是还未入住?这种情况下,押金应该是可以全额退还的,但租金要跟房主商量一下,按照合同的话,很可能是一分钱都退不回来的,但是实际情况有很多房主还是会退还一部分。这要看未入住的原因,以及起租日过了多久,按常理推断,即使未入住,你也应该承担起租日之后的租金。
  • 如果没有签订租赁合同,但是形成了事实上的租赁关系时,可以退房,这种情况可以视为不定期租赁来处理,应当提前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出租人就可以退房,不然就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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