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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不同的镇,不同的工厂名称,同一法律代表人,员工不想去,能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11 22: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工厂搬迁变更厂名员工不去能否拿到补偿需要按实际判断,具体如下:
    1、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公司搬离地方距离太远,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
    2、如果是同城搬迁,那么是不可以申请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的。
    法律规定,特定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工厂搬迁同一市区不去有没有赔偿,需视情况而定:
    1、单位进行搬迁,以此为由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是应该支付员工经济补偿的;
    2、用人单位同城搬迁,按各地规定,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员工不去的,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情形如下: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工厂搬迁变更厂名员工不去能否拿到补偿需要按实际判断,具体如下:1、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公司搬离地方距离太远,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2、如果是同城搬迁,那么是不可以申请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的。法律规定,特定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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