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能有多少区别?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12 2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人死亡诉讼是先刑事然后再民事。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进行合并审理。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是什么
    1、被害人等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2、人民法院收到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并确定被告人提交民事答辩状的时间;
    4、送达传票,通知原、被告按期出庭;
    5、条件;
    6、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只能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就民事赔偿方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被害人的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只能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就民事赔偿方面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 ,或者是在刑事判决生效后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应判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 诉讼过程中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扬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