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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辞职,但是公司还欠我最近两个月的社会保障。我该怎么办?

社会保险 2023-05-13 09: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单纯的社会保险纠纷,劳动仲裁委不受理,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 1、劳动者提出辞职申请,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上级批准,然后安排工作交接。涉及保险的,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人力资源部安排工资结算。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劳动者开具证明,至此,离职手续宣告完成。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法律分析:劳动者辞职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辞职,并做好交接工作,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主张赔偿。因为你未对不购买社会保险主张权利而自动辞职的,无法通过法律程序主张经济补偿,但可以向当地社保局投诉公司未购买保险的情况;建议回去交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如有其它劳动纠纷的,可向单位所在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正式职工离职的话,要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辞职,但是也不是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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