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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超车之前,我的车突然变道,事故是谁的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13 0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超车时首先道路宽畅视野开阔,对面无来车,有路口的地方,弯道,隧道不能超车。超车前要开启超车标示灯以提醒前车,如你严格遵守了交通规则正常超车,前车不管不顾突然变道造成的交通事故,前车负全责。

  • 前车突然变道,属于强行变道导致的追尾,前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按照法律依据:《道路出行安全法》第43条限定:“同车道驾驶的汽车,后车应该与前车维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
    是不是是同一车道驾驶是确定此类追尾事故双方责任的关键,假如说前车是虚线变道,也没有违法出行规则,并在变道以前开启了转向灯示意,并且在事故发生以前前车的车身已经并入了线内,假如后车突然追尾的话,那么则由后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除此之外,在出行事故追尾的责任划分认定中,还有其他的几种状况。
    1、在夜间开车,假如前车没有开启尾灯,后车没发觉影响到的追尾,那么前车就需要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的关键责任。
    2、当前车因为故障问题的原因在道路上停车后,没有遵循限定打开启用双闪等以及在车后设置警示标记符号,所引起的出行追尾事故,则由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的关键责任。当然,假如遵循限定打开启用了双闪也设置了警示标记符号,那么将由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3、假如前车倒车、溜车后,所引起的追尾事故,则由前车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 变道超车发生事故,责任的划分与超车的场景相关。若是在窄桥上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在弯道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若是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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