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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借了10万元高利贷,一个月利息3万元,不受法律保护,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5-13 1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都认为,高利贷违反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其实则不然。
    1、高利贷借条,法律也保护。
    高利贷的借条也并非完全不受法律保护。按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无论利息多高,借贷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要及时偿还借款的本金。
    至于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比如说,借贷发生时,银行同类借款年利率是6%,那么,借款的最高年利率为24%左右。也就是说,超出24%的年利率,不受法律保护。
    2、超额利息,不受保护。
    对于民间借贷案件,总体上要维护合法有序的民间借贷关系。当前,融资难、融资贵已经成为实体经济发展运行的突出问题,作为正规金融的补充,民间借贷有一定积极作用。
    根据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利息又约定违约金的,最终收取利息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请求自逾期还款之日或者主张权利之日起的利息的,应予支持。
  • 法律分析: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根据我国民法总则及有关银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民间的借贷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利率范围之内进行,不能进行高于法律范围之外的借贷,因此只有遵守法律法规的的借贷关系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 法律规定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率超过了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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