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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了我300块钱没还,可以起诉他吗?

债务追讨 2023-05-14 20: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朋友借钱不还的,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讨债,当事人如果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还需要注意满足起诉的法定条件。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朋友借钱不还,如果保留了对方借钱的证据,那么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与本案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法律分析:朋友借钱不还可以起诉他。写好起诉书,然后携带相关的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且交纳诉讼费,法院受理之后,等待法院通知开庭,法院开庭之后会针对双方举证制证的情况,通过法庭调查、辩论之后依法做出判决。其中起诉书要简明扼要,内容应该包含原被告的相关信息,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相关的证据包含借条、转账记录或者是欠条、以及欠款的缘由等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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