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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房子,法院能拍卖吗??

房屋买卖 2023-05-15 12: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法院对房屋进行拍卖,主要是为了偿还申请人的债权,而户口的问题法院是不受理的,户口过户按照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流程办理,由竞买人与房屋的户口人协商处在这个情况下,对于买方来说,最好的方式就是和原房屋的户口人协商,办理过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其所有权自该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 法律分析:可以。对于农村的房屋如果要执行拍卖的话,也是要根据相关的政策和规定,法院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对农村的宅基地进行强制拍卖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第二十七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动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并将该动产退还被执行人。

  • 法院一般不会拍卖农村房子,但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并不是一定不能执行,可以采取禁止高消费、纳入不诚信名单等。农村房子的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不允许转让。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42
    被查封的财产,可以指令由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如继续使用被查封的办产对其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承使用。因被执行人保管或使用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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