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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问的是,无人居住的房子产生的水费是否应该支付

房屋产权 2023-05-15 2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房前产生的水费由开发商承担。交房时房主应该向物业或者开发商提出,这个水费由开发商负责。如果已经交房,房子未装修,因水表后管道漏水造成水费,这属于开发商质量问题,也应由开发商负责。如果已经交房又找不到原因,那就只能房主自己负责。综上所述交房前产生的水费与购房者毫无关系。如果是二手房买卖的话应该是由前户主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百八十七条 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水费收取标准,水费应该按照使用数量收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 房子没人住产生水费不要负责是的。在找不到责任人的情况下,只能由房主承担实际产生的费用。找自来水公司,由自来水公司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来查询一下到底是什么原因,为什么会产生水费。因为有可能是自来水公司出现了问题,又或者是因为水管出现了漏水的情况;如果是因为自来水公司的失误导致信息有误,完全可以不承担。但是如果是因为家中的水管出现漏水,而产生的水费,需要先找到漏水点进行维修,而所产生水费是需要承担的。
    一般房东会提供水电交费的账号给承租人,承租人根据自己的实际使用量缴纳水电费,这种情况下是比较公平划算的。但也有一些情况是承租人将水电费交给房东,这种情况下水电的实际使用量没有那么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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