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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减免申报中,无论是独生子女,姐姐都结婚了,没有工作,独自赡养老人,如何填写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5-16 08: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的共同赡养人全部都要填。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填表说明:共同赡养人: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时填写本栏,独生子女无须填写。填写与纳税人实际承担共同赡养义务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第十六条 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法律分析:个税共同赡养人不是必须填写的事项。共同赡养人:指的就是本人与兄弟姐妹,其中,独生子女不必填写;非独生子女的,如果只有二个,分摊方式选择平均分摊,每人按1000元/月扣除,如果有超过二人的情况,选择约定分摊的方式,且单人扣除额不能超过1000元/月。非独生子女需要填写”共同赡养人“其他兄弟姐妹的所有信息。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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