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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找谁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16 0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为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产妇主动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哺乳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标准: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哺乳期与之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除非是在劳动者主动辞职双方协商一致或劳动者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哺乳期的女职工支付赔偿金。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则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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