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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提交的材料清单有哪些

债务追讨 2023-05-17 1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材料各有哪些
    1、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材料有: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6)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7)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
    (8)填写申请执行表;
    (9)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二、法院强制执行流程有哪些
    法院强制执行流程主要是:
    1、审查立案;
    2、通知履行;
    3、准备强制执行;
    4、实行强制执行。
  • 申请执行应当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的申请执行书;
    2、生效的法律文书;
    3、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申请法院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判决后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受理;
    3、申请复议;
    4、通知被执行人;
    5、进行强制执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申请执行材料主要有: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7.法院要求的其它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三条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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