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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民政局复婚具体需要什么证件

结婚 2023-05-18 09: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去民政局复婚需要的证件有: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明以及与对方没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证明可以是离婚证,也可以是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去民政局办理复婚需要的证件是:
    1、要进行复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包括户口簿、身份证;
    2、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带齐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按程序进行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去民政局复婚依法需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且除前述证件外,当事人还需提供之前离婚的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裁定书等,以及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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