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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工伤鉴定证明人不在现场的行吗

工伤索赔 2023-05-18 0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伤残鉴定可以由单位申请,也可以由工伤职工申请,但鉴定必须本人到场。 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在三十天内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在劳动局认定工伤后,向社保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以后,再按以后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等级不同,赔偿标准也不同。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建议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一般有工友的证言就可以了。职工直接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作为职工是需要有证据证明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这是职工的举证义务。发生工伤后,应及时报警,打120叫救护车。120医疗急救是有记录的,对事发状况有一定的证据保存作用,有利于认定工伤。另外,应及时联系事发时在场人员,请其出具证词,证明受工伤的事实。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认定过程中,证明人是不需要在场的,要求提交证明人的证言没有法律依据。就算工伤发生时没有任何一个人在场能够为受伤员工作证明的,员工也是可以凭借自己受伤的事实跟单位要赔偿的,单位不能以没有证人为借口拒绝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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