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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需要本人到场吗

工伤索赔 2023-05-24 0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伤残鉴定是个人还是单位要求去做的呢?下面是这个问题的解答,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单位申请,也可以由工伤职工申请,但鉴定必须本人到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
    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 工伤伤残鉴定可以由单位申请,也可以由工伤职工申请,但鉴定必须本人到场。 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在三十天内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在劳动局认定工伤后,向社保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以后,再按以后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等级不同,赔偿标准也不同。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工伤鉴定需要本人到场。有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承担鉴定费用的,否则由用人单位承担,原则上需要本人前往伤残鉴定中心进行伤残鉴定的。特殊情况需向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申请的。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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