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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雇主,有一个试用期的员工单位不准备转正,员工要去劳动仲裁,该怎么办?

劳动仲裁 2023-05-19 11: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 当事人要申请仲裁的,需要及时向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仲裁申请人、申请书副本,和本人依法收集好的能证明本人主张的证据资料,之后则由仲裁委员会依法进行调解或者作出相应的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 试用期满公司不给转正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结果不服的,还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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