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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一般多少年结案

刑事辩护 2023-05-19 16: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法集资案件多久可以结案是没有法律规定的,一般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案件证据的收集难度,犯罪嫌疑人是否上诉等情形而定。
    非法集资案件是一个公诉案件,刑事案件从立案到批捕最长有37天,批捕后的侦查期限最长有7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一个月,还不包括退回补充侦查期间。法院受理案件后,在一个月内审结,不包括鉴定期间。就你所说,一审已审结,但同案犯在上诉期间要求重新鉴定,重新鉴定期间是不计入二审法院办案期间的,而鉴定期间应是多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上诉、抗诉,一般是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最长是二个半月。如果有二审,一般是二至三个月,最长五个月。如果有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的情况,时间还会延长。综上所述,一个非法集资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一般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非法集资一般六个月左右能结案。
    1、非法集资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一般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
    2、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条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一、非法集资一般几年结案
    1、非法集资一般会在二年内结案。非法集资案件案情简单的,一般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案情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会在二年左右。非法集资案件是一个公诉案件,刑事案件从立案到批捕最长有37天,批捕后的侦查期限最长有7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集资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间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与此同时,一些名为集资、实为诈骗的犯罪行为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集资诈骗行为采取欺骗手段蒙骗社会公众,不仅造成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同时更干扰了金融机构储蓄、贷款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破坏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广大投资者对集资活动的过分谨慎,甚至对金融机构进行集资也可能产生不信任感,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2、客观要件。集资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集资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集资诈骗罪。单位也可以成为集资诈骗罪主体;
    4、主观要件。集资诈骗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所谓据为己有,既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非法集资的个人控制之下,也包括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置于本单位的控制之下。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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