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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了欠款还需要偿还吗

破产清算 2023-05-20 0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倒闭的,欠款仍然需要偿还。公司需要按照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的工资和社保费用、补偿金;公司所欠的税费;以及普通的债务的顺序来偿还。但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则不能清偿的部分,在公司注销登记后,不再属于公司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 公司破产后欠款要还。企业在申请破产之后应当按照下列债务清偿的顺序清偿:
    1、应当优先支付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优先清偿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
    3、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的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公司破产后欠款需要偿还,公司破产的其债务应当由破产财产偿还,其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了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之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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