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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交通肇事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20 1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江苏交通肇事补偿标准: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江苏交通肇事补偿标准: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江苏交通肇事后的补偿标准为: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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