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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离婚手续必须要本人吗

起诉离婚 2023-05-20 21: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离婚一定要本人去。办理离婚是涉及人身关系的,具有强烈的人身意义,无法让他人代理。即使是诉讼离婚,当事人请了代理人的,除了不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思的,双方也是需要出庭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办理离婚证必须要本人去。法律明确规定,若双方想办理离婚手续的话,必须双方本人到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由民政局确认无误后,发放结婚证,也意味着夫妻关系的解除,所以必须本人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通常来说只有协议离婚会发放离婚证,诉讼离婚是只给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手续必须本人办理。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那么需要双方一起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缺一不可。因为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会审核资料和双方的关系。诉讼离婚的,即使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事宜。但是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还是要出席参加庭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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