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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餐饮店工作了四天,然后第四天签了一年的合同,第二天我不做了提前让他招人,但是他后面招到人了 不给我试用期工资,还说我要赔他违约金,请问我需要赔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5-22 16: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 您这边可以申诉的
  • 赔偿劳动者损失的情形: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损失的;2、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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