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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居住地还是户籍地

刑事辩护 2023-05-22 1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被判缓刑的期间一定要呆在户口所在地吗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要由人民法院来决定,也就是说,缓刑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并由人民法院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进行考察,由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法律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五条,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判决、裁定生效起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副本等法律文书,同时抄送其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法律文书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回执。
  • 法律分析:缓刑期间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原则在不能出户口所在地,如需外出,需要考察机关批准。如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 被判处缓刑期间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居住。缓刑执行制度:
    1、缓刑考试期间,罪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检查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遵守检查机关会客的规定;
    3、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的,应当经检查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当同工同酬。同时判处附加刑的,应当执行附加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检查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
    3、遵守检查机关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的,应当报检查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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