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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22 14: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有:
    1、身份证;
    2、委托鉴定书;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
    1、由公安机关或者当事人等委托的具有鉴定资质的组织,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完成对事故的检验、对事故的鉴定、对事故的评估;
    2、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告后的两日之内将报告交给事故的当事人。如果在收到报告之后当事人对这个报告存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这些报告的三天之内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3、如果是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报告存有异议,可以再收到报告的三天之内在相关部门进行反馈以及备案;
    4、申请的重新鉴定;
    5、评定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法律法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 交通事故申请伤残鉴定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1、鉴定申请书;2、交通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3、病历本等诊断记录;4、手术记录;5、检验材料;6、其它材料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数量、种类、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第一款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提供的材料有: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走什么程序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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