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想问一下,我被公司辞退后,那个法定人说20号结算工资,结果到了20号没有结算消息也不回,然后让我去找其他人,这怎么办呢

讨薪 2023-05-23 10:30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权。
  • 如果是被拖欠工资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 你好,建议您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 你好 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呢?
  • 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者被辞退公司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其在约定的日期及时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投诉、举报;或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法律分析:劳动者被公司辞退后不结算工资的,可以先进行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部分投诉反映,若投诉后仍不能解决,公司单方面辞退员工并且不支付工资的,属于违反劳动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法律分析:被辞退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或者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打劳动监察大队电话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10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