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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公司不开发票就是在偷税漏税么

公司税务 2023-05-24 09: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当然是算偷税漏税的,不开具发票,隐匿实际收入,设置帐外帐,这是目前发票偷税的最常见现象,尤见于餐饮、娱乐等私营性质的小规模服务性行业。不开发票不等于偷税,只有当申报缴税的才是偷税;换句话讲,不开发票部分,只要反映收入并按规定缴税的,就不是偷税。不开发票这一行为本身并不违法,拒开发票才可能涉嫌违法。商家不愿开具发票,原因很简单,就是为了逃税。因为经营者上缴的税款是根据营业收入的多少来决定的,发票则是经营情况的一个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一、不开发票属于偷税漏税吗
    1、不开发票一般属于偷税漏税行为。不开具发票,隐匿实际收入,设置帐外帐,这是目前发票偷税的最常见现象,尤见于餐饮、娱乐等私营性质的小规模服务性行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偷税漏税补齐就不用坐牢吗
    偷税漏税补齐如果是初次犯罪的是不用坐牢的,但是如果处再犯或者是情节严重的是需要坐牢的。犯罪行为人有偷税漏税的行为的,如果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法律分析:不开票有可能是偷税漏税,但不能说不开发票一定会偷税漏税。不开票如果构成逃税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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