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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单位拖欠工资合法

讨薪 2023-05-25 10: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下列条件下公司是非法拖欠工资:正常生产经营;但逾期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但如果公司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不算拖欠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法律分析: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队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如果还不行,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九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非法拖欠工资的情形: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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