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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房是婆婆名,曾写过纸质约定这个房子由婆婆还完贷款后归他儿子所有。现在房子卖了,我们夫妻双方又填钱买了新房子,写的夫妻双方名字,现在要离婚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7 16: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分割婚房财产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婚房的所有权、贷款还款情况、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等。针对您的情况,建议您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根据纸质约定,确认婚房的所有权归属。如果约定中明确规定婚房贷款还清后归属于儿子所有,则您在离婚时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如果考虑到该房子已经出售,则不存在房屋分割问题,其售房款归儿子所有。 对于新房产,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则应该根据贡献度进行分割。如果您夫妻双方的贡献度相同,则可以按照50:50的比例进行分割。 如果您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需要提醒您的是,在处理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法律程序,合法合规地进行操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依法合理分割。
  • 离婚分割房子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
    2、一方婚前购买的,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该放产归登记一方,但应当给付另一方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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