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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会被拘留吗

行政处罚 2023-05-25 16: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两处轻微伤能刑事拘留吗
    1、两处轻微伤一般不能刑事拘留。因为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没有其他可能构成的罪名,则不触犯法律,即不犯罪,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所以,如果不涉嫌犯罪,是不会被刑事拘留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三条
    【异地拘留、逮捕】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二、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刑事拘留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下列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刑事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一、首先应当明确,拘留有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之分。如果没有其他情节,轻微伤是不会刑事拘留的,但有可能会处以行政拘留。
    二、根据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有可能被拘留的。轻微伤虽然不构成刑事案件,但可以行政处罚。在处罚之前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不成那么就可能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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