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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是农村妇女小赵。 我2004年生一男孩,3个月后由乡镇计生委服务站带环避孕措施。谁知乡服务站技术落后,给带的环偏离位置,达不到避孕效果。06年意外怀孕1个月吃药物引产,后来就给乡计生委反映,乡计生主任扬言,每年每季度上站检查只要有环就行,但不能怀孕。后陆续找计生委解决此事,都是一推三六九,不负责任。没有办法夫妻一直采取以套避孕,但还是在08年的一天给意外到避孕了且3个月到医院引产。08年有于长期偏离位置,我时常觉得下身隐隐作痛,便到医院B超检查,医生说是节育环已被长在肉里达不到避孕效果,又不能摘除,要摘除还要做手术开刀取出。09年2月又一次意外怀孕,到医院检查医生反映由于引产两次,不能再引产,会引起生命安全。但计生委为了完成计划生育指标坚决要引产。吓的我不敢在家居住,逃离本地区。身心精神和财力都受到了损害。这本来都 是乡镇计生委的节育责任,他们不负责任,不管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妇女受到了极大 的伤害。我该怎么办?

争议解决 2009-07-30 15: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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