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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个小包工头,在一个工地干活干了四十多天大老板没发生活费导致我的七位工友不干了,影响了工期。请问大老板有责任吗,是什么责任呢

工伤索赔 2023-05-26 15:0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们有相关用工协议或者承包合同么。
  • 大老板有责任,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
  • 有一定的责任,有一定的责任责任,
  • 你好、具体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呢?
  • 是老板没有发工资是吗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应承担责任如下:1、民事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2、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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