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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司以我上班不专心为由扣除我的工资?怎么办?

讨薪 2023-06-01 1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板扣员工的工资的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而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劳动者在进行维权的时候,还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因此如果老板克扣工资了,劳动者应依法维权,保障自身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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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板扣员工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了解清楚扣除的原因,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   老板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在仲裁后,依法提起诉讼。
      《劳动法》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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