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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息1.5%,借条5年,最近半年没有还利息,请问诉讼是否有效?

债务追讨 2023-06-01 1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效。虽然约定还款期限已过时效,但利息一直在付,说明借贷合同一直在执行中,所以借据有效。可以拿合同追诉另一方的违约责任。
  • 欠条是你们双方共同签订的,如果没有无效情形,一直都是有效的。但是有效不代表你能通过诉讼拿回欠款。还需要考虑以下情况:
    第一种情况:欠条是否约定了还款期限,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从还款日期开始往后三年,属于诉讼时效期限,如果这三年内你未向对方要钱,则该欠款因过了诉讼时效,对方可以主张时效抗辩,不还钱。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起诉讼,则需要你证明你十二年来,不断的请求对方支付欠款,使得诉讼时效中断延长至今。
    第二种情况:如果欠条没有还款期限,则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款,但是同样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从你向对方提出的还款日期开始,诉讼时效也开始计算了。如果你要求的还款日期过了三年你未起诉,对方同样可以主张时效抗辩。
  • 民间借贷利息可以主张到起诉之日
    如果既没有约定借期内的利息,也没有约定逾期还款的利息,在起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到全部借款还清之日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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