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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对方是否可以要求车辆折旧损失费用?

消费者维权 2023-06-02 08: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充分证据证明车辆折旧费的,大都予以支持,否则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而且在实践中,对车辆折旧费的评估和鉴定也不易做出.一般都建议律师在实务中告诉当事人,让当事人自己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撞车后折旧费的数额在法律上未统一规定
    ,应当根据实际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而定。如果对方不赔偿或者保险公司不赔偿的,可以起诉对方,但起诉的时候,也必须把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对方的司机是第一被告,对方的保险公司是第二被告。
    起诉的是时候,可以在起诉书中要求赔偿车辆折旧费,看法院怎么判了,一般的车辆在买后半年内的,可以要求赔偿折旧费,过了半年的法院一般不支持赔偿折旧费的,因为车辆的贬值很快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 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法律分析:车祸赔偿一般不包括折旧费。不管是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只要由消费者购买就会产生折旧费用,所以,车辆折旧费属于车辆本身的损耗,不属于交通事故造成的,1、如果因为交通事故,造成该车不能使用的,对方可以要求出具合理的交通费。2、如果对方的车辆属于营运车辆,造成对方停运的,对方可以要求支付营运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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